华能金川区金武公路三期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有功智能控制装置、AGC/AVC、一次调频系统采购
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0-3-2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金川区金武公路三期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有功智能控制装置、AGC/AVC、一次调频系统采购预招标,招标人为 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华能金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金川区金武公路三期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有功智能控制装置、AGC/AVC、一次调频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华能金川区金武公路三期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有功智能控制装置、AGC/AVC、一次调频系统预采购。项目概况:华能金川区金武公路三期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为三期扩建工程,位于金昌市金川区金武光伏产业园内,一期已建设20MW、二期已建设30MW光伏场区和110kV 升压站一座。本期场区共布置16个额定容量为3150kW的子方阵。建设装机50兆瓦,配备20%储能,计划安装111488块单晶硅双面双玻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256台组串式逆变器,16台3150千伏安箱式变压器,以3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已建成的110KV升压站,升压站内建设安装1台主变和1套无功补偿装置,扩建一个间隔,与前期工程共用送出通道接入电网。
2.2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武光伏产业园。
2.3招标范围:乙方负责华能金川区金武公路三期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有功智能控制装置、AGC/AVC、一次调频系统系统的设计、供货、调试、与系统对调联调、保护逻辑增加等工程项目。
2.4工期:本工程计划于 2021年11月10日开工,2021年12月30日竣工。本次采购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完成供货。
2.5质量要求:本项目应符合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自筹。
2.8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本项目须通过华能甘肃公司内部投资决策同意,并接到买方正式书面通知后,合同方可生效。上述约定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买方所有,各潜在投标人的实质性参与,即认为是对上述约定的响应及认可。若本项目决策未通过,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报名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款
3.2.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2.2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项有功智能控制装置、AGCAVC或一次调频系统供货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10月27日 09 时00分起至2021年11月02日 17 时 00 分止。
获取方式:【电子招标】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8日13时3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8日13时30分
6.2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
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 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33号
| 地 址:
|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
邮 编:
| 745000
| 邮 编:
| 102200
|
电 话:
| 0931-7685104
| 电 话:
| 400-010-1086转8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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