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20212021000309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10月22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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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2交货时间地点: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3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2021年10月21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更正为“2.2.2.2交货时间地点: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3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
| 更正日期 | 2021年10月26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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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地址: | 安岳县岳阳镇普州大道南段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88294016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安岳县岳阳镇柠都大道广场路4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安女士;联系电话:(028)2452019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安女士 |
| 电话: | 13882940165/028-24520193 |
| 五、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