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局建筑公司滕州市东沙河地表水厂
及配套项目钢材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SJJZ-2021-052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所有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作为招标人对中铁十局建筑公司滕州市东沙河地表水厂及配套项目的钢材组织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2.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2.6《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施工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中铁股份物资[2012]160号);
2.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3.1 工程概况:
滕州市东沙河地表水厂及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位于枣庄市滕州市东沙河镇陈岗村,建筑面积约9621.2平方米,框架结构,园区面积约55039平方米。计划总工期:51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8月26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1月17日。
3.2 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见附表1,各包件详细规格型号、到货地、供货期等内容可参见(唯一官方网址:http://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中采购信息的“报价”页面,但仍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各包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4.2 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唯一官方网址: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唯一客服电话400-6010-100)。注册及在线投标操作请参照“-供应商园地版块”中《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http://www.crecgec.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5694&extra=page=1)。请投标人注意甄别虚假网站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9日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9日17:00前在供方交易系统(二期)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请在响应操作界面准确填写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联系人姓名与联系电话,“联系方式”文本框中必须准确填写“手机号和邮箱”(缺一不可,都填入同一个文本框中,信息不全有可能导致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5.3请投标人先响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范围内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开户行:建行济南济东支行,银行账号:3700 1615 5520 5015 3756)。在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完全一致。成功汇款后,请投标人自行到供方交易系统(二期)指定页面下载招标文件(上午汇款请于当日11:00后下载;下午汇款请于当日16:30后下载)。如遇到招标文件下载失败、下载文件无法打开等网络技术问题,请更换谷歌Chorme浏览器后尝试再次下载,或联系唯一客服热线400-6010-100咨询解决。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 全时云会议视频直播的形式。投标人在开标前2日将在线开标和视频会议的操作说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含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正本彩色扫描件,文件格式要求为PDF),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线上投标操作。投标人无需到开标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开标后,将装订好的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两份副本)邮寄至招标人处,寄送地址见招标人联系方式。
未完成网上报价填写,或未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的,或未点击“提交”按钮的,无法完成线上投标操作,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03日9:00。投标人应提前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避免因网络故障、延迟、文件安全性审查等原因导致投标无效。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8号楼4层评标室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3日9:00
6.3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和{本网站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www.crecgec.com)和{本网站(www.{wz_now)上发布。请投标人注意甄别虚假网站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8号楼6层
联 系 人:李云鹏 赵海峰
联系电话:18660120808 18563506556
邮 箱:sjjgwzfgs@163.com
附件:招标公告附表
二○二一年十月
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项目简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付款方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其他要求
|
1
| 钢材
| 吨
| 3436
| 滕州水厂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明细)。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近三份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或材质书。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同类工程项目的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单份业绩证明代表数量不低于此次采购数量。
6.履约信用要求:应附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须与供货业绩证明材料相对应)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在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7.其他要求:无。
| 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结算期,结算期满,买卖双方办理对账结算,卖方开具足额发票后12个月内,买方支付该批结算金额的100%。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如买方采用银行承兑、保理等方式支付,贴息费用由买方承担,包含在最终结算单价内。
| 1000
| 无
| 1.计量方式:盘圆、盘螺过磅验收,直条螺纹钢按照理论重量验收。
2.签订合同中增加签订《材料质量承诺书》。
|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