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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2021-10-26
湖滨新区2021年度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五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滨新区2021年度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五标段已由/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批准,项目业主为宿迁市星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星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龙运路改造工程,南起250省道,北至乾隆行宫,长1.6公里,红线宽62米,即15m(主路)+2*3m(侧分带)+2*6m(人非混行慢车道),桥梁净宽与道路同宽;两侧景观绿化带各宽14.5米。
2.2 招标内容
本项目施工共设一个标段即湖滨新区2021年度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五标段,招标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梁管网、景观绿化、照明亮化、交安设施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工期为: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本项目工程款按如下规定支付:
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款的2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5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工程审计价款的80%,余款扣除审定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于竣工验收(交工验收两年后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对应日满二年付清。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期满后一次性返还(无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条件: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承诺就近建立独立的工地试验室,并须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备案.实验室须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试室(自有或外委),(格式自拟)。
注:试验室标准应满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的通知》厅质监字【2012】200 号文的要求。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 60 分;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工程内容至少包含桥梁且造价不低于1000万元)的公路工程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范围及金额以交通系统中备案的工程简介描述信息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a.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工程内容至少包含桥梁)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总工(范围以交通系统中备案的工程简介描述信息为准);
b.项目总工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无在岗项目书面承诺书)。在建工程:指处于发布中标通知书到取得交工验收证书(若为住建项目则指竣工验收证明)期间的工程。
(6)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2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7)其他要求: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星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湖滨新区玉兰路9号管委会A座116室
邮政编码:223800
联系人:张伦魁
电话:0527-84837225
招标代理:江苏建管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康庭茗苑南门
邮政编码:223800
联系人:韩书蓉、陆雯
电话:15850908090、0527-84508185
8.其他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3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4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8.5 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同时进行报名登记(网上全天登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获取保证金账户。投标人除按上述方式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预约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还须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预约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宿迁市交易平台不需缴纳文件费)。具体报名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登记条件。
(2)经 CA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进行网上登记操作。
(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4)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 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5)报名结果网上报名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报名登记),投标人报名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9:30。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