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2021年度“农村站亭达标工程”新改建农村候车亭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10-26 21:44|发布单位:湖北中广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1-01|项目监管地:鹤峰县|
【项目概况】
鹤峰县2021年度“农村站亭达标工程”新改建农村候车亭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HFZB2021-008
2、采购计划备案号:ZFFSCG-2021-260-00015
3、项目名称:鹤峰县2021年度“农村站亭达标工程”新改建农村候车亭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200(万元)
6、最高限价:200(万元)
7、采购需求:
路基挖方、浆砌片石排水沟、砼路面、路面标线、港湾式候车厅、停车带及附属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2)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在同一时期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其中,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将纳入恩施州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考核;(4)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担任本项目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材料,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将查询的信息出来并加盖单位公章);(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供应商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其谈判将被拒绝);(6)因本项目是民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没有预付款,需要中标人全款垫资施工,且必须在约定的工期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量并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待省补资金到位后按程序支付中标人(供应商应就此款作出承诺,格式自拟,否则投标将被否决)。(7)本项目因项目建设需要与附近居民协商解决的各类问题,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在另行支付(供应商应就此款作出承诺、格式自拟,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领取
3、方式:
各投标人自行在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同时须传一份报名资料(政府采购报名表、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需附法人身份证)至代理公司邮箱(616352935@qq.com)确认报名事宜。供应商未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名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否决其投标。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1月0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一)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2021年10月 29日下午17:30时以前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质疑供应商应在2021年10月29日上午17:30时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递交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送达的质疑函以及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恕不接受。 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4、根据鹤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要求,对本次采购活动现场供应商作如下要求,请各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现场开标人员:(1)国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区的人员不能到现场参与投标;(2)国内需要居家隔离未达到规定天数的人员不能到现场参与投标;(3)到现场参与投标活动的人员凭合格的健康码和行程码,测体温、手消毒、戴口罩 进入现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峰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鹤峰县九峰大道153号
联系方式:13227473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中广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鹤峰县满山红大道56号
联系方式:180628283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昊
电话:13227473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