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晋安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规定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1年10月26日 23:37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晋安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规定编制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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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
| 行政区域 | 鼓楼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26日 23:37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0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州市台江区上浦路南侧富力中心B1栋210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1月09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州市台江区上浦路南侧富力中心B1栋210室 |
| 预算金额 | ¥9.9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金松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3617063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87-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金松,0591-8361706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旭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台江区上浦路南侧富力中心B1栋2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峰,丁倩,18005001899 |
项目概况
晋安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规定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台江区上浦路南侧富力中心B1栋2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FJXF-CS-15
项目名称:晋安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规定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元 )
| 磋商保证金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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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晋安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规定编制服务项目
| 1项
| 99000
|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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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地点: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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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30%,提交初稿付30%,提交成果并通过评审及人大备案后付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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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填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填写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7日 至2021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上浦路南侧富力中心B1栋210室
方式:供应商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并办理报名手续,否则不予书面通知磋商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及不受理投标。供应商须向福建旭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方式如下:邮件报名:①.填写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②.按招标(采购)公告规定的招标(采购)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交纳费用,并将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及汇款单据扫描后用邮件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XFXM1899@126.com(购买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③.与我司标书购买联系人联系,确认款项是否到帐,相关文件是否收悉;④.我司按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邮方式发送招标(采购)文件,如需邮寄发票,邮费自理。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上浦路南侧富力中心B1栋2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上浦路南侧富力中心B1栋2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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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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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投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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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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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供
应
商
基
本
信
息
| 供应商全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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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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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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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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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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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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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确保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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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
买
采
购
文
件
须
知
| 1、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按磋商文件要求(若有图纸另售),售后不退。供应商也可通过电汇的方式购买磋商文件,并填写本表后连同报名费用电汇凭证回单一并发送扫描件至XFXM1899@126.com,并电话联系,确认联系方式18005001899。
2、请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实填写本登记表,并领取磋商文件及全部资料,供应商所登记的信息必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若供应商与汇款人名称不一致时,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若发现缺页字迹不清等情况,自购买磋商文件之日起2个日内向福建旭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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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磋商文件、磋商保证金、成交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 购买磋商文件、磋商保证金、成交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旭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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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162730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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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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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87-1号
联系方式:李金松,0591-83617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旭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上浦路南侧富力中心B1栋210室
联系方式:黄峰,丁倩,18005001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金松
电 话: 0591-83617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