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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东北亚精优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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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吉林省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东北亚精优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吉林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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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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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东北亚精优农产品产业园(一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HYHX-2021132
项目名称: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东北亚精优农产品产业园(一期)项目
预算金额:14136.579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136.579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HYHX-20211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东北亚精优农产品产业园(一期)项目已由长春市九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九发改审批字[2020]18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东北亚精优农产品产业园(一期)项目
2.2工程概况:该项目涉及道路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配电工程、给水工程、电气工程等。
标段划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控制价
(万元)
JLHYHX-2021132-1
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东北亚精优农产品产业园(一期)项目一标段
7224.5796
JLHYHX-2021132-2
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东北亚精优农产品产业园(一期)项目二标段
6911.9995
2.3招标范围:经审核合格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镇。
2.5计划工期:2021年11月25日至2023年09月25日。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
3.4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7信誉要求: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不得被(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近三年(2018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单位拟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人拟派的授权委托人可依据长公管委办〔2021〕21号文件《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
3.11分包要求: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认定标准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
3.1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两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7日08时30分起至2021年11月2日16 时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1年11月19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十楼开标2室。
5.2现场解密: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评标。投标文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lstongshengkeji.com/TPBidder/memberLogin)上直接提交,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进入评标阶段。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开始之前携带单位CA锁以及装有非加密投标文件的U盘到达指定地点,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应使用CA锁进行解密,如解密失败请将非加密文件递交开标工作人员,进行非加密上传,未能使用CA锁解密和解密失败后未能将非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
5.3 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一标段柒拾万元整、二标段陆拾万元整,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开户行:民生银行长春临河街支行;收款人: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账号:170187431。
5.5投标保函:投标人也可采用长春市公共资源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嵌入的电子保函服务功能。如采用此种方式,建议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日前24小时进行投保,保费应通过投保人(投标人)基本账户进行支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九台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郭成余
联系电话:0431-8256304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3268号东皇大厦6楼
联 系 人:张磊、孟迪
联系电话:0431-85116007
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2324298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1月25日至2023年09月25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3.4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3.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6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不得被(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在近三年(2018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8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0投标单位拟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人拟派的授权委托人可依据长公管委办〔2021〕21号文件《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3.11分包要求: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认定标准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3.1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两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7日 至2021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十楼开标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九台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郭成余0431-825630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3268号东皇大厦6楼
联系方式:张磊、孟迪0431-85116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磊、孟迪
电话:0431-85116007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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