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油田安眼工程物资采购(电动执行机构)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港油田安眼工程物资采购(电动执行机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港油田安眼工程物资采购(电动执行机构)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安眼工程”是一种创新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主要是利用视频监控、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现对施工作业现场及生产场所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监控,并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因素和管理缺陷等风险的智能识别与主动预警,辅助管理人员实现便捷的远程监管与快速的违章处置,从而减少人员现场监督工作量,提高监督成效,实现企业降本增效、提质增效。本项目为该工程分项配套物资采购,采购数为设计图纸预估量,不保障最低采购量,如增加采购量采购价按投标人分项报价确定或重新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项最高限价(万元) |
1 | 电动执行机构(调节型) | 5 | 台 | 2.8 |
2 | 电动执行机构(开关型) | 1 | 台 | 3 |
3 | 电动执行机构(开关型) | 8 | 台 | 2.8 |
4 | 电动执行机构(开关型) | 2 | 台 | 2.8 |
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3.交货期:收到订单起10个工作日之内 ;
4.交货地点: 大港油田甲方指定地点;
5. 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一级物资供应商,且在所采购物资2020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制造商)考核评价结果中评价等级为C级以上;本次招标仅接受制造商投标;
3.3.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至今)未出现产品关键部分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无涉及严重违约,无商业贿赂、重大诉讼等相关行为。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3.3.3准入要求:
不具备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的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取得准入资格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3.4 其他要求: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5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按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工作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 年11月0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异议受理部门):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李佩璇 邮箱:565571962@qq.com
电 话:15022388735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异议复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公司物资装备处 联系电话:022-25919322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