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 |
| 513329202100022 |
| 二、项目名称 |
| 新龙县路长制公示牌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汇美聚新广告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黄苑街8号附40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581120.000(总价)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包1)新龙县路长制公示牌采购项目:名称:双柱公示牌;品牌:;规格型号:(1)材质规格: 路长制度牌版面:1.5MM厚铝板(1200MM*2000MM),共计90块。镀锌立杆:φ90×4000,4米高,共计180根。;数量:277.0;单价:1298.00元。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陈永忠(组长)、陈晓珍、王为(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根据《四川省财政提供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采【2020】74 号)的规定,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项目的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定额13000元。 |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13000.0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本项目情况: 1、计划编号:SCZC513329115001_20210003;2、预算金额:960845.00元 ;3、采购品目名称: A99其他货物。4、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二、监督部门:新龙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6-8123878。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金额标准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适用 。七、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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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新龙县交通运输局 |
| 地址: | 新龙县如龙镇沿江东路19号 |
| 联系方式: | 0836-812209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惜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四川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科中路32号1栋312号 |
| 联系方式: | 18228249874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月林 |
| 电话: | 18228249874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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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评审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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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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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