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资格审查文件中“二、(四)1、2、3、4、5、 ”选定的条款规定内容,投标人也应当在投标资格送审文件诚信承诺中如实填报。
2、本资格审查文件中“二、(一)7、8、9、”款及“二、(四)1、2、3、
4”选定的条款,投标人在投标资格送审文件中自报,现场不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失信记录在公示期间进行查询,由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提供书面查询结果。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委托代理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由投标单位自行将参与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所需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含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全部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单位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及招标文件中专用要约条款:1.5.3;通用要求条款:1.5.3;1.6.2;4.1.10;4.2.4;6.1; 6.2;7.1.2;7.3。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5、外省进赣企业不需要提供进赣备案通知,但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和《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赣建城镇〔2021〕19号)的规定,省外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住建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进赣企业信息登记,没有办理的,不得参加投标。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投标时提供的人员应该在网上公示人员信息内,如拟派投标人员未办理进赣登记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查询地址:江西住建云“进赣信息公示”。
6、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投标文件中须上传投标企业和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信用中国”网站以上查询网页版。(因近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维护更新,更新后关于“失信被行人”查询项与更新前查询页面不一致,更新后“信用中国” 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时将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若投标人提供的“失信被行人”查询页面为未更新前的查询页面或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页面,均为有效查询记录。)
7、根据《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签署不参与串通投标、挂靠等行为承诺书制度的通知》鹰建字〔2021〕17 号文通知,2021 年 3 月 1 日(含)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由投标人签署《不参与串通投标、挂靠等行为承诺书》。投标文件须上传承诺书扫描件,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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