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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江���扬州市江都区红旗河(波庄河~通江闸段)整治工程施工标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江���扬州市江都区红旗河(波庄河~通江闸段)整治工程施工标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10-26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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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2021-1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江都区红旗河(波庄河~通江闸段)整治工程已由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扬州市水利局以扬发改农经发【2021】24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扬州市江都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红旗河本次治理河长6.28千米,包含河道疏浚、挡墙护岸、(拆)建沿线配套建筑物,桥梁下河坡防护等工程内容。

总投资金额:7555万元。

总工期:计划工期13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范围包括河道疏浚6.28Km;两岸新建挡墙护岸12.59 Km,采用桩板组合式驳岸防护;拆建、新建、改造沿线配套建筑物18座;对现状5座跨河桥梁下河坡进行防护;对两岸进行绿化防护;本项目包含水保工程和环保工程。

本工程概算投资:7555万元。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卷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5章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2021年11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2022年12月19日前具备完工验收条件。计划工期为39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年10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价3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类)。

(9)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 2.0(含)以上。(投标人的履约考核信用等级、等级赋分值以及相关规定见江苏省水利厅网站《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5月19日发布)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 / 。

(11)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1年 10 月 26日9时00分至2021年 11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145 号二期新大楼三楼办理数字证书(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 月17日 9时3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21年11月2日下午14:00在扬州市江都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扬州市江都区金山路水务局)集中后组织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踏勘现场(以查验有效身份证和现场签到为准),否则,评标时对踏勘现场将不予赋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xA%+(a1+a2+…+an)/nx (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 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55、0.60、0.65 。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1)、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80%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6059.9493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企业业绩 2 分;项目管理机构 7 分;施工组织设计 16 分;投标报价 70 分,其他因素 5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一、施工组织设计(16分)



1.1施工总体布置(1分)

⑴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0.5分)。

⑵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0.5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1.2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1分)

⑴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0.5分)。

⑵主要材料的采购、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安排合理,能满足施工需求(0.5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1.3主要临时措施方案与保证(1分)

⑴施工降(排)水、临时围堰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0.5分)。

⑵施工期沿线建(构)筑物、管道、杆线等防护应急处理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冬、雨季施工技术全面合理,防寒、防涝措施到位,机械、设备、物资、经费、组织等保障措施可行。(0.5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1.4河道疏浚施工和质量保证(1分)

⑴河道疏浚(含排泥场及排水口布置和土方平衡方案)方案合理、质量有保证(0.5分)。

⑵土方弃置方案合理、满足环保、水保要求。(0.5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1.5护岸工程施工和质量保证(6分)

⑴砼预制桩制作工艺能保证强度、满足规范要求;预制桩的施打工艺合理,满足强度要求。(3分)

⑵桩板结合式挡墙工程施工方案合理、质量有保证(3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1.6沿线建筑物施工和质量保证(2分)

⑴建筑物的拆除施工方案合理、质量有保证(0.5分)

⑵泵站、进水池、涵洞等施工方案合理、质量有保证(0.5分)。机电金结设备采购安装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0.5分)。

⑶桥下模袋砼河坡防护工程施工方案合理、质量有保证(0.5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1.7植物防护工程施工和质量保证(1分)

草皮、草籽运输保管、草皮铺设、草籽播撒施工工艺及方案合理、质量控制保证措施可行,成活率保证、养护方案、补救措施合理全面(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1.8质量保证体系、安全、文明、档案资料、水保环保(3分)

⑴质量保证体系健全、通病防治措施可行(0.5分)。

⑵安全、文明生产及扬尘和噪音管控等(0.5分)。

⑶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设立等制度建立、合同签订、廉政等保证措施方案(0.5分)。

⑷档案资料管理方案(0.5分)。

⑸水保、环保专项工程实施方案合理科学(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2.2.4(2)

二、项目管理机构(7分)

项目经理资格(3分)

拟任项目经理为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近五年(2016年10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揽过合同价3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否则不得分。

项目经理现场踏勘(2分)

项目经理参加踏勘现场,得2分。

凭项目经理现场踏勘签到表为准。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2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齐全。

项目部人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职称为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加1分,最多得2分。

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核查,否则不得分。









2.2.4(3)













三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投标报价(70分)







1、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分为有效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 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 1.0 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 1.5 分;

2、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分值为0分。

2.2.4(4)

四、企业业绩(2分)

企业业绩(2分)

企业类似水利工程业绩(共2分):近五年(2016年10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价3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的,有一项不得分,每增加1项得1分,最高得2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否则不得分。

2.2.4(5)

五、企业信用等级(4分)

信用等级(4分)

企业信用参照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19〕6号“省水利厅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注: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新闻动态-通知公告-《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2.2.4(6)

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1分)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1分)

一级赋分值为1.0分;二级赋分值为0.8分;

三级赋分值为0.5分;没有不得分。

附证书或正式文件(须在有效期内)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备注

同一个业绩可以在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兼得分。

其他要求

(1)为保证评标质量,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0家时,按有效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前10名投标单位参与后续技术标评审,排序第10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投标报价得分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如果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足10家,则全部入围;未入围的投标单位,不进入后续技术标评审。在中标公示期间,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时,评标入围结果不再重新确定。
(2)本项目实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方式。投标文件技术方案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或其他暗含有性的字符或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标识性话语等),否则该项不得分。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金山路水务局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514-8080096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联系人:刘工、陈工

电话:15952722500、1338270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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