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启动区至高铁站重点干路沿线 (容城段) 景观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启动区至高铁站重点干路沿线(容城段)景观工程施工监理已由 容城县改革发展局以容改发投资字〔2021〕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容城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全部申请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容城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雄安新区启动区至高铁站重点干路沿线(容城段)景观工程施工监理
2.2招标范围: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雄安高铁站至启动区主干路范围内; 2.3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对雄安高铁站至启动区主干路范围内总长度约28.50公里道路两侧景观进行提升, 绿化面积约111.68公顷 。项目包括海岳大街 (EA1) 、海岳大街 (EA1)东延、启雄连接线 、燕赵大街 (NA8以东段 ) EA2、崇文路 (启动区NA8路)、白洋淀路(启动区NA10路)共6个路段。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土方工程、园建工程、照明工程、浇灌工程, 驿站工程等;
2.4合同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五个标段; 一标段:包含海岳大街EA1 (白洋淀大道至NA8段) 、海岳大街EA1(NA8至启动区段)、崇文路NA8(海岳大街EA 1至ED4路)、白洋淀路NA10 (海岳大街EA1至燕赵大街EA2)(本标段监理对应的施工范围为:本项目施工招标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六标段); 二标段:包含海岳大街EA1 (NA11至NA12段) 、海岳大街EA1 (NA12至白沟引河段)(本标段监理对应的施工范围为:本项目施工招标第三标段、第四标段) ; 三标段:包含海岳大街EA1东延 (白沟引河至容城县界段)、燕赵大街EA2(容城段起点至中央绿谷)(本标段监理对应的施工范围为:本项目施工招标第五标段、第七标段) ;
四标段:包含燕赵大街EA2 (中央绿谷至NA12) 、燕赵大街EA2 (NA12至终点)、启雄连接线 (起点至白沟引河 )道(本标段监理对应的施工范围为:本项目施工招标第八标段、第九标段) ;
五标段:包含启雄连接线 (白沟引河至温白快速路) 、启雄连接线 (温白快速路至容城终点) (本标段监理对应的施工范围为:本项目施工招标第十标段、第十一标段) 。 2.5监理服务周期: 施工准备阶段至管护期满结束; 2.6招标范围: 本标段施工内容对应的监理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管护及保修阶段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环保、疫情防控等方面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任意一种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3.1.2业绩要求: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项单项合同工程施工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业绩或园林绿化项目施工监理业绩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高级 (或以上) 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3.1.4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 (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 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 罚款等行政处罚, 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或者因串通投标 、转包、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3.1.5其他要求:(1)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 暂扣或吊销执照, 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 或被宣告破产, 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 (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 (以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 (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 行为;p.近一年内 (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投标人因串通投标 、转包、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 (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 (以 因拖欠工资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 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 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 “交易平台”在 “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 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26 09:00至2021-11-01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1-17 13:30,地点为 线上开标地点: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 )。投标人需远程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参加远程开标。 线下开标地点: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 开标室(容城县金台西路109号)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一台笔记本电脑和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准时到现场参加 开标。同时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 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 “交易平台-开标系统”, 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及电子版一份(优盘形式) 密封递交至线下开标地点。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hebeieb.com/)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xaprtc.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容城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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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容城镇奥威路118号628室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南大街45号神农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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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71700
| 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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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李伟
| 联系人: | 李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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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2-5611568
| 电话: | 1883026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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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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