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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应用集成平台、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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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西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应用集成平台、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1-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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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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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应用集成平台、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金税三期决策支持系统2包系统运维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AF2021313G(GX210501+GX210502+GX21052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应用集成平台、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金税三期决策支持系统2包系统运维服务
预算金额:319.08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9.08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税收大数据分析应用集成平台运维服务,主要包含大数据平台主要功能运维、日常运维服务、指标模型拓展、日常数据支持服务、信息安全保密等;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运维服务,主要包含保障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和个人税收管理系统长期平稳运行,全面支撑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需要专业化、规范化的专职服务队伍作为我局运维力量的补充,快速处理应对运维问题,提高系统问题流转与处理效率,持续高质量地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满足税收系统日常应用和优化建设要求等;
3.运维商明确知晓金税三期是包含本系统在内的多个子系统的综合系统。因此承担金税三期本系统运维工作,除了要熟悉了解本系统之外,还需要了解掌握与本系统相关的其他内、外部系统之间的数据流向与关联关系,能按照要求,积极参与、协调、配合金税三期相关系统间的运维工作,确保金税三期整体正常平稳的运行,同时为金税三期决策支持系统2包提供日常的运维支持,响应区局及基层用户反映的问题。为保障系统正常运行,预防故障发生,及时解决问题,提供相关的支持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运维服务期限为12个月,按天计算服务时间总共为365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5.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 至2021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方式:方式:(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获取招标文件):①现场获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至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购买招标文件。②电子邮件方式:供应商需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2318798047@qq.com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扫描件核验无误后,在1个工作日内发送二维码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供应商需在1个工作日内缴纳招标文件费并发送缴纳成功截图至2318798047@qq.com邮箱。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成功截图核验无误后在1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售价:每本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采购文件不代办邮寄。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本招标公告在(http://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http://guangxi.chinatax.gov.cn/)、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gxchengjian.com/index.aspx)上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6号
联系方式:宁冰/蓝俊;0771-5562212/ 0771-58507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谢宏声;186771836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宏声
电话:18677183636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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