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公安局2021年福清市零星交通设施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81]HW[GK]2021008-1)
一、项目编号:[350181]HW[GK]2021008
二、项目名称:福清市公安局2021年福清市零星交通设施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81]HW[GK]2021008-1 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 福建源榕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筱埕镇定海村护城西路28号 | 1800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81]HW[GK]2021008-1 包1
福建源榕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货物类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 1-1 | A032502 交通管理设备 | 交通管理设备 | 源榕等 | 详见投标文件 | 1 | 批 | 1800000 | 1800000.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严建昇 (包1) |
| 评审专家: | 卢申,林传光,陈鸿鸣,滕建华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本文件中其他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收费标准以本项目合同金额200万元为计算基数,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 1.1%收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开户名: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 账 号:42867331201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81]HW[GK]2021008-1 包1 :26000元
收取对象: 福建源榕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审查结果:所有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审查,均进入下一步评议。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清市公安局
地址:福州福清市清昌大道57号
联系方式:136008049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楼2层5-2单元
联系方式:电话:0591-87509888,邮箱hwzb_fj@163.com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姜欢霞、彭燕云
电话:电话:0591-87509888,邮箱hwzb_fj@163.com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