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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支行2021年台江支行深化安防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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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支行2021年台江支行深化安防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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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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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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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1年台江支行深化安防科技应用技防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建信采购2021055
项目名称:2021年台江支行深化安防科技应用技防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6.13212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13210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价
预算最高限价(含税)
投标保证金(元)
1
2021年台江支行深化安防科技应用技防改造项目
一批
/
61321.29元
600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工期:本工程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
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委托工程投资评审机构或工程造价机构审查工程量后,支付审查确认后竣工结算总价款的95%,中标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本工程决算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给予办理支付手续。本工程决算款的5%作为保修保证金,双方于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满二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七个工作日内就中标人履行合同约定的工程保修义务情况进行结算,在确认中标人完成履行保修义务的情况下,采购人应当在确认后七个工作日内将余款5%支付给中标人;中标人如有违反保修义务的情形,采购人应当在确认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扣除中标人应承担的赔偿金及其它费用后剩余的工程款支付给中标人。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境内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营业执照须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②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供应商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则无需提供此件)
2.2.特定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一级资质,福建省建设厅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专业技术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还须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B: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A: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B: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
(3)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企业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①投标文件应附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企业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直接下载报告并加盖公章;②投标文件应附上通过(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企业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③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行贿犯罪信息,并将查询结果(截图)作为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4.一个投标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5.投标供应商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未被列入中国银行禁用、退库名单(注:本项目暂不接受正在被中国银行相关审查机关要求配合调查企业参与)。
注:投标供应商有责任对2.4、2.5、2.6条规定的条款中情形做出声明,否则投标无效。(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 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方式: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服务费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号:3500187760705250063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支行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169号
联系方式:林经理0591-83251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郑育洁 、王清清、林锦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育洁 、王清清、林锦
电话:0591-83706268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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