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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新疆卫生设备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1-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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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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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疆卫生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JDHBB-W1049(XY)
项目名称:新疆卫生设备
预算金额:134.33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4.33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单位
数量
是否进口
单价限价(元)
合同包预算(元)
投标保证金(元)
一
1-1
除颤监护仪
台
1
不限
80000
1343360.00
13000.00
1-2
动态心电
台
1
25000
1-3
综合急救箱
套
1
3500
1-4
内科急救箱
套
1
3500
1-5
心肺复苏器
台
1
150000
1-6
血细胞分析仪
台
1
60000
1-7
血气分析仪
台
1
60000
1-8
便携式血球分析仪
台
1
60000
1-9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台
1
198000
1-10
心电图机
台
1
35000
1-11
便携式彩超
台
1
80000
1-12
移动式DR
台
1
500000
1-13
中频治疗仪
台
1
10450
1-14
频谱治疗仪
台
1
3180
1-15
电脑治疗仪
台
1
10450
1-16
低频电磁治疗机
台
1
20000
1-17
五官科超短波治疗仪
台
1
14100
1-18
深层肌肉刺激仪
台
1
4380
1-19
超短波治疗机
台
1
25800
备注:
1、投标人应按合同包响应,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响应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合同包一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叁拾肆万叁仟叁佰陆拾元整(¥134336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3、投标报价:含运费(运至新疆),税费,服务费,检测费等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1.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最近3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的年度审计报告;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据复印件;1.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7投标人需自行对其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书面说明或承诺,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1.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1.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0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1.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1.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 至2021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方式:上门报名:即投标人直接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邮寄或邮箱报名:即投标人用邮箱或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发送到我司邮箱fjys10@163.com),我司通过邮箱将电子文档标书发给投标人。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丁先生173594265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联系方式:陈女士0594-2278989/18505940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94-2278989/18505940002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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