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 |
| 511101202100130 |
| 二、项目名称 |
| 乐山市人民医院病房基础设备等采购项目(第二次)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乐山市人民医院病房基础设备等采购项目(第二次)(第一包):四川鑫康蓉商贸有限公司;乐山市人民医院病房基础设备等采购项目(第二次)(第二包):成都金奥晨科技有限公司;乐山市人民医院病房基础设备等采购项目(第二次)(第三包):乐山恒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第一包: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同心大道1409号3栋2层205室;第二包: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21号1幢6层A号;第三包:乐山高新区建业大道5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乐山市人民医院病房基础设备等采购项目(第二次)(第一包):531100.000(总价);乐山市人民医院病房基础设备等采购项目(第二次)(第二包):439000.000(总价);乐山市人民医院病房基础设备等采购项目(第二次)(第三包):323200.000(总价)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乐山市人民医院病房基础设备等采购项目(第二次)(第一包):名称:手摇式三折病床(四轮中控刹车);品牌:九九;规格型号:JJ/BC-Ⅲ-F-G-JB02-Ⅱ 2080*900*500mm;数量:30.0;单价:1860.00元。乐山市人民医院病房基础设备等采购项目(第二次)(第二包):名称:动力骨组织手术设备;品牌:梓锐;规格型号:DL-JW;数量:1.0;单价:439000.00元。乐山市人民医院病房基础设备等采购项目(第二次)(第三包):名称:生物反馈仪;品牌:伟思;规格型号:FreeMind-G;数量:1.0;单价:323200.00元。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何征芹(评标委员会组长)、李洪、周岚、罗晓阳、苗琛(第1包采购人代表)、谢杰(第2包采购人代表)、张培根(第3包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按定额第1包13668元、第2包7350元、第3包6000元收取,由各包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27018.0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请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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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乐山市人民医院 |
| 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238号 |
| 联系方式: | 0833-211521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1085号5楼9号 |
| 联系方式: | 0833-269145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电话: | 18181531433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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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评审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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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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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