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宾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第三方监管服务公开招标采购更正通知 |
|
公告名称: |
四川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宾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第三方监管服务公开招标采购更正通知 |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5 |
|
详细内容: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501202100053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宜宾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第三方监管服务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10月11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附件
| 各供应商:
经研究,现将我中心近日发布的宜政采公委〔2021〕9号采购文件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采购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4.4本项目具体评分项目因素、权重及分值第3项人员配置(2)“技术监督负责人具备环境类、化工类、市政类任意一项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该项最高得3分,不具备不得分”更正为“技术监督负责人具备环境类、化工类、市政类任意一项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副高级职称得2分,正高级职称得3分,该项最高得3分,不具备不得分”。
(二)采购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4.4本项目具体评分项目因素、权重及分值第3项人员配置(4)本项目投入综合技术团队,需具备技术、安全和管理等方面专家“①技术专业类别包括环保、热能、机械、电气、化工、锅炉专家,每具有以任意专业副高或以上职称1名的得0.5分,此项最高得3分”更正为“①技术专业类别包括环保、热能、机械、电气、化工、锅炉专家,每具有以上任意专业副高或以上职称1名的得0.5分,此项最高得3分”。
(三)采购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4.4本项目具体评分项目因素、权重及分值第4项履约经验分值更正为10分,评分标准“投标人每提供一个2017年以来类似业绩(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厂第三方驻场监管或监督等类似项目。)得2分,该项最高得6分”更正为“投标人每提供一个2017年以来类似业绩(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厂第三方驻场监管或监督等类似项目)得2分,该项最高得10分”。
(四)采购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4.4本项目具体评分项目因素、权重及分值第5项企业综合实力分值更正为3分,删除评分标准“2.投标人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医疗废弃物处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等固废处置方面相关专利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多得4分”。
(五)将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更正为至2021年11月1日17:00,将供应商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及商务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2021年11月10日上午9:00。
特此通知
| | 更正日期 | 2021年10月26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 | 宜宾市蜀南大道中段69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卢萍;联系电话:1868315988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叙府路西段13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31808881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海洋 | | 电话: | 13096201181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