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15-2019年度省市级水环境区域补偿资金审计项目(二次)。
2﹒预算金额:40万元。
3﹒最高限价:40万元。
4﹒项目概况:根据《江苏省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苏环办〔2016〕341号)及《盐城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盐环办〔2017〕85号)等规定,为加强补偿资金使用绩效的监督管理,拟委托第三方对2015-2019年度省市级水环境区域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5﹒项目实施时间(工期):自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开展审计工作,50天内形成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需列出问题清单及整改意见,并将审计底稿及审计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原件)装订成册后与审计报告共同提交采购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会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执业资格证书。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26日8:30至2021年11月1日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或截图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发至邮箱1554918357@qq.com,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发送电子邮件后请即刻电话告知代理公司(联系人:肖轶;联系方式:18252038009)查收并确认,因电子邮件发送失败等原因造成代理公司未收到电子邮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未能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0元。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上述预留电子邮箱发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及时查收并回复确认收到或点击回执。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5日9时00分00秒;
2﹒开标时间:2021年11月5日9时00分00秒;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大庆东路金座广场A座6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杨晓娟 联系电话:0515-86660826
代理机构:肖轶 联系电话:18252038009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