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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广州某单位车辆租赁预先采购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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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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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广州某单位车辆租赁预先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到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广轻大厦8层采购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HNPZC-F1002
项目名称:广州某单位车辆租赁预先采购
预算金额:50.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至今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近6个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列入军队、武警部队违法违规投标人处罚名录内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四)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核查,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五)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 至2021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到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广轻大厦8层采购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方式:到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广轻大厦8层采购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广轻大厦7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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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广州市
联系方式:陈助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13428282602
联系方式:罗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话:13428282602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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