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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北京市某单位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北京市 |
发布时间: |
2021-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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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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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某单位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常青路6号楼国信招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A1-21631194
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择优确定副食品供应商,负责招标人所管辖的采购地点的副食品供应。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要求,以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食品卫生标准、确保安全为原则,提供肉鱼虾禽蛋、干货、调料、蔬菜水果、奶制品等。
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采购预算:330万元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无港澳台和外资背景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含两证合一)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六)在北京市具有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具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所,有稳定的货源筹措渠道,有独立的物流配送和信息管理能力(独立固有配送车辆),能够满足日常配送和节日服务及应急服务等物资保障各类需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权属证明。
(七)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合同履行期限:择优确定副食品供应商,负责招标人所管辖的采购地点的副食品供应。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要求,以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食品卫生标准、确保安全为原则,提供肉鱼虾禽蛋、干货、调料、蔬菜水果、奶制品等。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招标人指定地点)采购预算:330万元四、投标人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无港澳台和外资背景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含两证合一)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六)在北京市具有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具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所,有稳定的货源筹措渠道,有独立的物流配送和信息管理能力(独立固有配送车辆),能够满足日常配送和节日服务及应急服务等物资保障各类需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权属证明。(七)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 至2021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常青路6号楼国信招标
方式: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年10月 25日至11月1日(09:0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国信招标。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或通过邮件报名(邮件报名单位请扫描以下准备材料,发送到邮箱248567592@qq.com,并电话通知张先生,13718860919)。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近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且无港澳台和外资背景企业的书面声明; 5.《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含两证合一)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提交资料不作为通过资格审核的依据。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扫码支付),售后不退。购买文件联系人及方式:张先生,13718860919或欧阳先生,18310006957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
联系方式:余助理、010-66751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常青路6号楼国信招标
联系方式:欧阳天晓、183100069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阳天晓
电话:18310006957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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