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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二医院麻醉/脑电意识深度监测系统医疗设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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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州市第二医院麻醉/脑电意识深度监测系统医疗设备采购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1-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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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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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
内分泌科肾内科风湿血液科、干部病房肝胆内科 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
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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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二医院麻醉/脑电意识深度监测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21-10-25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第二医院委托,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00]FJJX[GK]2021010、福州市第二医院麻醉/脑电意识深度监测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州市第二医院麻醉/脑电意识深度监测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18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0]FJJX[GK]2021010
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二医院麻醉/脑电意识深度监测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A032003-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麻醉/脑电意识深度监测系统
20(套)
否
详见招标文件
12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特定资格要求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2)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描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即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0-25 10:15至2021-11-09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1-18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一期6号楼20层2011室(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邮箱:1873627286@qq.com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第二医院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藤路47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591-22169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15号(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楼20层11-13办公
联系方式:王悦、符惠琴 0591-87555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悦、符惠琴
电 话:王悦、符惠琴 0591-87555700
开户名: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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