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资格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10月25日 11:07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资格项目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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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 11:07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0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1号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3座2楼会议室(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11月05日09时00分-09时30分)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1月05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
| 预算金额 | ¥20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江家瑜、梁智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7-82724379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湖景路2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7-8206324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1号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3座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7-82724379 |
| 附件: |
| 附件1 | 委托协议.PDF |
| 附件2 |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资格项目招标文件(2021102301).pdf |
项目概况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资格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04-04F-2021-D-E20483
项目名称: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资格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9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09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农副食品 | 饭堂食材供应资格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90,000.00 | 2,09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单位法定登记证书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不含公告当月)内任意1个月或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1年经审计的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单位法定登记证书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1年经审计的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不含公告当月)内任意1个月或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响应截止当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响应截止当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1号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3座2楼会议室(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11月05日09时00分-09时30分)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1号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3座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7.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行业;
8.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湖景路28号
联系方式:0757-8206324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1号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3座2楼
联系方式:0757-82724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家瑜、梁智敏
电话:0757-82724379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2021年10月25日
相关附件:
委托协议.PDF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资格项目招标文件(2021102301).pdf
附件下载:委托协议.PDF 附件下载: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资格项目招标文件(20211023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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