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儿童福利院类家庭公共区域功能性提升建设项目补充事项公告(一次)
2021年10月25日 10:57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儿童福利院类家庭公共区域功能性提升建设项目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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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自治区儿童福利院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 10:5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10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10月2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宋婕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5170476、15109588967 |
| 采购单位 | 自治区儿童福利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老年人服务园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1-465565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阅海商务区CBD保险大厦15楼15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1-5170476、15109588967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HXD2021ZC第8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儿童福利院类家庭公共区域功能性提升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10-1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第12号),现就加强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措施,本项目补充内容如下:1、进入交易场所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持健康码及行程码,现场测量体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严防交易中心场所内疫情交叉感染及扩散,拒不配合者禁止进场。2、对进入四楼、五楼开标区域的人员应主动进行入场登记,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投标人进场人数不超过1人。同时各投标人应合理规划出行时间,避免人员聚集及开标会议迟到。3、凡宁夏行政区域外人员入宁,须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入宁,须按规定完成7天居家健康监测后方可进场。
更正日期:2021-10-25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 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自治区儿童福利院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老年人服务园区
联系方式:0951-46556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海商务区CBD保险大厦15楼1510室
联系方式:0951-5170476、1510958896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潘薇
电话:0951-465565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宋婕
电话:0951-5170476、15109588967
五、附件
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