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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31616部队船舶器材定点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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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人民解放军31616部队船舶器材定点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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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1-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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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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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船舶器材定点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亿华中心南区215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5日 15点29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XM-CG招(2021)053号
项目名称:船舶器材定点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招标人提出需求后,10天内完成货物的采购、运输、装卸,并通过验收交付采购单位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经营范围具备船舶物资器材的生产、经营或代购代销的资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投标人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说明:投标人因新成立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4)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企业投资背景不得为“三资”企业或者有外商投资背景的声明加盖公章(声明书格式自拟)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 至2021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亿华中心南区215室
方式:现场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5点29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1号320室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31616部队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
联系方式:孟助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1号亿华中心215室
联系方式:杨工 13806098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13806098959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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