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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DY-HW-202101
二、项目名称:医疗废弃物收集、运输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龙龙、王京、熊忠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库车路699号城市管理局
联系方式:18690959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2021年09月26日 2021年10月20日 878000 1.收集医疗废物车辆须为医疗废物专用车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规定及相关要求,须具备医疗废物标识标牌,车辆上须配备医疗废物收集箱,避免医疗废物垃圾袋直接接触车厢。同时,医疗废物专用车辆暂放、停放处符合相关要求,车辆消毒和清洗下水处理流程达标。2.医疗废物收集须由专人每日到各医疗机构收集,制定路线和时间按时收集,对医疗废物产生机构负有监督义务,监督产废机构正确分类医疗废物,损伤性和感染性废物分装,使用有警示标识符合标准的医疗废物专用垃圾袋、锐器盒、医疗废物专用箱,按规定对垃圾袋口进行包扎,防止泄漏、防止锐器穿透,做好医疗废物的密封、运输及记录工作。不得将生活垃圾混装在医疗特种垃圾专用袋内。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医疗废弃物收集运输工作方案及相关应急处置机制,运输车辆上必备消杀用具,清运人员具备应急处理能力,如有病原体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就地清毒。3.完成医疗废物收集后每日运送至奎屯市诚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达到医疗废弃物日产日清日处理的服务标准,运到处理厂后自觉进行规范称重计量,服从处理厂工作人员的指挥,按指定的位置自行卸车。如后期处置地址变化或医疗废弃物收集点位增加,不再增加相关费用,如未达到“日产日清日处理”要求,则根据清运频次核减对应费用。4.按照独山子区卫健委、环保部分要求做好各医疗机构收集医疗废物的联单登记等相关工作。5.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原始资料报送甲方的工作,包括过榜单、每日医疗废物(正常医疗机构、观察点、损伤性、感染性等)收集台账等,合同期内,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配合提供医疗废弃物收集清运工作相关资料。6.根据独山子区生态环境分局要求,在新疆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自行准确注册并填写各项信息进行填报,严禁弄虚作假,保证平台使用正常、规范。如后期有其他相关政策要求,乙方需按相关要求执行。7.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有规定的其他要求。8.该项工作为医疗废弃物收集、清运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如后期因政策、标准性文件发生改变等情况发生,均不再单独增加相关费用,并由乙方按照最新政策、标准性文件要求做出符合标准的调整。
附件信息:
医疗废弃物收集运输单一来源谈判评审报告.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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