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蒲口渠系生态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I1301000075033112003G01,
高阳县蒲口渠系生态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蒲口渠系生态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已由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审批字【2021】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治理资金+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阳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建设生态驳岸15.3公里,建设河道走廊人工湿地1座。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标段范围内全部施工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项目建设地点:保定市高阳县境内。
计划工期:2022年6月30日前完工,并进行调试,调试期为6个月;调试合格后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6个月;自试运行结束之日起至项目移交之日为稳定运行期,稳定运行期2年。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成立至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查询截图为证明资料(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保定市的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近三年内(2018年10月1日至今)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本项目拟派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三个月连续社保机构出具(2021年7月至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25 09:00至2021-10-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和“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1-17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高阳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兴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朝阳路65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150号国富大厦801室 |
| 邮编: |
07150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续金辉
| 联系人: | 闫超杰 |
| 电话: |
0312-6622710
| 电话: | 0311-68123998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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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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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XHDL68@163.com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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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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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广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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