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高实城(一期)项目
机械设备租赁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JG-SD-高实城-2021-015)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高实城(一期)项目所需机械设备租赁,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 155992.11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113548.37 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 2212.0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42443.74 平方米。工程地点: 高新区规划中 32 号线以东、智力岛路以南、规划 5 路以西、新韵路以北。(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等)。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详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注册:潜在投标人首先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也称)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并通过审核。
4.2响应: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
4.3购买招标文件:注册、响应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2 日至2021年11月1日,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或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完成“响应、报价、上传标书”等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线下同时开标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并在规定的时间至开标地点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书面递交时间为2021年11 月1 日14时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 月1日14 时。地点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半岛国际大厦六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日14时
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半岛国际大厦六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及{本网站(www.{wz_now)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组织单位: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聚贤桥路206号。
邮编:266100
联 系 人:李鹏
电话:18266628120
传真:0532-80991500
邮箱:1761119291@qq.com
账户名称: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通路支行
账号:31050177490000000625
附件:招标公告附表
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投标保证金
| 计划交货期
| 送货地点
|
1
| TD-01
| 塔吊
| 台
| 2
| 1.代理商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企业,按照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要求已进行了备案且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取得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和产品准入证备案证(若当地政府需要提供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正规厂家生产并经国家相关鉴定机构检验合格,具备合法有效的合格证、检验试验报告等,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4.投标单位提供有关机械设备租赁业绩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 300
| 20000
| 2021/11/5至项目完工
| 高实城现场
|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付款条款: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双方核对当季度租赁费,出租方于下季度首月五日前提供与上季度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承租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含抵税联),承租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付至上季度双方核算金额的60%。撤场后3个月内双方完成结算,结算成立且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与结算值等额的合法发票后3个月内,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至结算值的85%,结算成立后满12个月起30日内无息付清余款。进出场费及安拆费支付:塔吊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第一次支付租赁费时支付塔吊进出场费及安拆费的50%,塔吊全部拆除退场后第一次付款时一次支付租赁费时无息支付剩余50%进出场费及安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