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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耗材采购竞争性磋商通知
公告名称:
浦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耗材采购竞争性磋商通知
所属地区: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1-10-25
详细内容:
浦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耗材采购竞争性磋商

2021年10月24日 21:23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浦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耗材采购
品目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零售服务/医药和医疗器材专门零售服务

采购单位上海市闵行区浦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闵行区公告时间2021年10月24日 21:2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宁虹路1122号(文化活动馆210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1月04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宁虹路1122号(文化活动馆210室)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鹏东
项目联系电话18317082285
采购单位上海市闵行区浦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江文路68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1- 64110626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酒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平阳路25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鹏东 18317082285








项目概况



浦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耗材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根据公告要求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PJ-CS5



项目名称:浦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耗材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口腔耗材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中标人协议期内的配送服务质量作为下一年度协议续签考核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其他资格要求:(1)须具有良好的服务体系及专业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能力;(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3.1 投标人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应当与上述两证及附件限定内容一致。 3.2 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上述两证不可相互替代、覆盖。 3.3 如果投标人是经营企业,应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应当与上述两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保持一致,并且两证不可相互替代、覆盖;(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 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根据公告要求获取



方式:报名审核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宁虹路1122号(文化活动馆2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宁虹路1122号(文化活动馆2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浦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耗材采购

2、招标编号:2021PJ-CS5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口腔耗材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4、服务地址:甲方指定地址;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中标人协议期内的配送服务质量作为下一年度协议续签考核标准。

6、预算金额:0万元;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1-10-2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10-29截止,每天上午10:00时~11:00时;下午13:00时~16:30时,疫情期间委派授权代表联系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文件。报名资料发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jj18317082285@163.com)进行报名及资料审核工作,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参与项目。联系电话:18317082285。

具体资料如下(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扫描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

4)资格要求3的有效证明(原件的复印件);

5)“信用中国”(投标人公司页面)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注:“”截图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须下载信用报告。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磋商文件售价:600元/本(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1-11-0414: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1-11-0414:15。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宁虹路1122号(文化活动馆210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宁虹路1122号(文化活动馆210室);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所有投标人代表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投标人在参加开标时,须委派投标人代表参加,并携带如下材料:

(1)报名审核的所有资料(原件加盖公章);

(2)磋商文件售价:600元/本(现金);

(3)密封完整的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一正两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闵行区浦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江文路681号        



联系方式:021- 64110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酒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平阳路258号            



联系方式:张鹏东 18317082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鹏东



电 话:  18317082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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