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实验初级中学和梅园中学功能室设施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10-22 17:09|发布单位:公安县天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1-03|项目监管地:公安县|
【项目概况】
公安县实验初级中学和梅园中学功能室设施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安县斗湖堤镇利达华府北门旁-公安县天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ATY2021026
2、采购计划备案号:公财采计【2021】931号
3、项目名称:公安县实验初级中学和梅园中学功能室设施设备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76.2272(万元)
6、最高限价:176.2272(万元)
7、采购需求:
公安县实验初级中学、公安县梅园中学-新建校区功能室设施设备采购,主要内容包括:图书室图书共21000本、体育卫生室、心理咨询室、音乐室、舞蹈室、美术书法室、档案室、风雨操场、教学黑板等设施设备采购(具体设备技术参数详见第三章采购货物(服务)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2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并交付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6.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公安县斗湖堤镇利达华府北门旁-公安县天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3、方式:
3.1自行购买;3.2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资料:①企业法人代表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②企业营业执照;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截图);(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1月0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公安县斗湖堤镇利达华府北门旁-公安县天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03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公安县斗湖堤镇利达华府北门旁-公安县天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公安县实验初级中学
地址:公安县实验中学校院内
联系方式:0716-5151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安县天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公安县斗湖堤镇利达华府北门旁
联系方式:0716-51503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凯、张伟洁
电话:0716-5150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