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实训基地配电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10-24 19:29|发布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1-04|项目监管地:十堰市本级|
【项目概况】
公共实训基地配电安装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单元7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GPC21042
2、采购计划备案号:十采计备[2021]XM3931号
3、项目名称:公共实训基地配电安装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10(万元)
6、最高限价:94.4(万元)
7、采购需求:
根据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件;(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施工经验;(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劳务员、标准员、机械员)提供培训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所有成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身份证及近三个月(2021年7-9月)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完税证明和人员名单,供应商需自行在现场进行网上查询验证);(4)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7-9月)依法缴纳税收的企业税收完税证明;(5)提供近两年(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信誉: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前三年内(以裁判日期为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上查询时间均以本公告发布后为准;(7)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单元703)
3、方式:
符合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携带本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有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料一套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均清晰可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逾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资料不清晰、不齐全将不予受理),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1月0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单元803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单元8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发布媒体:《》(/)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省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
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55号
联系方式:13971911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单元703
联系方式:0719-86898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月辉
电话:0719-8689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