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工程指挥部湖北鑫资再生铅厂第三条生产线场地平整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10-24 21:24|发布单位: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1-04|项目监管地:房县|
【项目概况】
湖北鑫资再生铅厂第三条生产线场地平整项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县城关镇白路社区沿河东路上水名居3号楼170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1000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11000
3、项目名称:湖北鑫资再生铅厂第三条生产线场地平整项目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5.905452(万元)
6、最高限价:75.905452(万元)
7、采购需求:
湖北鑫资再生铅厂第三条生产线场地平整项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证)、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4)供应商拟派参加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机械员、标准员、劳务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仅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5)供应商需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和其他组织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自行出具签字盖章的承诺函);(7)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本单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的企业完税证明和项目班子成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并在购买文件现场自查,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为社保完税发票和人员名单,项目班子成员需自行标记出来,否则视为无效);(8)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三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已完工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具有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及中标公示网页件);(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分别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10)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11)供应商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备案登记,需提供“企业详情”及“拟派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详情”注册信息截图;(12)供应商须提供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县城关镇白路社区沿河东路上水名居3号楼1706)
3、方式:
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人(需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同页纸上同时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彩色并加盖公章)和符合投标人资格所列条件的相关原件和以上原件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可辨,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受理)到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县城关镇白路社区沿河东路上水名居3号楼1706)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1月0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县城关镇白路社区沿河东路上水名居3号楼1706)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0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县城关镇白路社区沿河东路上水名居3号楼170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房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工程指挥部
地址:房县红塔镇塘西村
联系方式:15571989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房县城关镇白路社区沿河东路上水名居3号楼1706
联系方式:18120537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先生
电话:18120537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