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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某部生物燃油(醇基液体燃料)招标项目二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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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武警某部生物燃油(醇基液体燃料)招标项目二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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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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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武警某部生物燃油(醇基液体燃料)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4号楼华宝大厦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WYZDA-W1002 /FSJCG210329
项目名称:武警某部生物燃油(醇基液体燃料)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37.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各单位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某部生物燃油(醇基液体燃料)招标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2021-JWYZDA-W1002 /FSJCG210329(1) 项目概况:
包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001
生物燃油(醇基液体燃料)
符合GB16663-1996国家检测一级标准
吨
80(具体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37.6
经营期限6个月,每周供应一次(特殊情况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供货)
辽宁省凌海市三台子镇
说明
1. 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本项目最高限价4700元/吨,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具有本次采购要求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运输车辆许可证(如运输车辆为外租车辆,投标人须提供与租车单位签订的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租赁合同,且租车单位需具有危险品运输车辆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经营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标准,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投标人须承诺遵守武警部队有关保密要求; 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供应商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08:0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4号楼华宝大厦。
(三)发售方式:按照网上递交材料、审核、缴纳费用、发出招标文件的程序进行发售。
投标人网上递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运输车辆许可证(如运输车辆为外租车辆,投标人须提供与租车单位签订的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租赁合同,且租车单位需具有危险品运输车辆许可证) 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投标人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的书面声明(附军队采购网中“投标人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查询截图)。
注:(1)提交要求: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包号+公司名称。例:XXXX+001+有限公司。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照序号1-8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不要提交压缩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资料发送至zkgsbbzq@163.com邮箱。
(2)审核:报名资料于当天统一审核(审核意见一般在15:00后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会接到通知缴纳标书款,未通过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提交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合格的可以缴纳标书款,补充材料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未按要求填写邮件主题、邮件内容或提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3)缴纳费用:收到审核通过通知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标书费汇到指定账户内。转账时请务必注明项目名称+包号+公司名称及用途,备注必须写,否则财务无法查询,影响投标。
(4)提供招标文件:转账后,请将转账凭证发送到zkgsbbzq@163.com,邮件名: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标书转账凭证。确认无误后,项目负责人员一般会在收到标书款后1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预留邮箱发出招标文件,未收到招标文件的,请及时与发售人员联系024-66898989。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11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28-28号B座斯维登酒店23层。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28-28号B座斯维登酒店23层。
合同履行期限:经营期限6个月,每周供应一次(特殊情况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投标人须具有本次采购要求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六)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运输车辆许可证(如运输车辆为外租车辆,投标人须提供与租车单位签订的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租赁合同,且租车单位需具有危险品运输车辆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七)投标人经营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标准,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八)投标人须承诺遵守武警部队有关保密要求;(九)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供应商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2日 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4号楼华宝大厦
方式:按照网上递交材料、审核、缴纳费用、发出招标文件的程序进行发售。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28-28号B座斯维登酒店23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警某部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方式:孙文杰、15841659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4号楼华宝大厦
联系方式:衣女士、孙女士、024-66898989、024-66557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衣女士、孙女士
电话:024-66898989、024-66557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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