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旅客过夜用房工程锅炉及附件
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PIAIE-ZBN-212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旅客过夜用房工程锅炉及附件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锅炉及附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交货时间:所有货物于2022年3月15日之前按最终用户要求分批运抵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最终用户指定地点
货物名称、数量概况:锅炉及附件 3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满足以下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本次投标锅炉的制造商或其销售代理商,若为销售代理商须提供锅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对其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2)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销售本次投标品牌锅炉单个合同总价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含设备清单的合同复印件。
3)本次投标品牌锅炉应是该品牌集团下属正规制造厂生产(不接受OEM代工工厂生产的产品),提供锅炉制造商的天眼查股权穿透图。
4)本次投标锅炉的制造商应具有由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或以上证书,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5)本次投标锅炉的制造商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21年10月27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四川中路220号5楼--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寄送。出于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建议采用邮购方式(邮购手续费另加100元)。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提供的资料不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因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开票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错误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6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地点为上海市四川中路220号5楼--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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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上海市启航路300号
| 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20号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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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201207
| 邮编:2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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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宋天成
| 联系人:石薇静、谢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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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68342541
| 电话:021-63290850、1381613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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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传真:021-63293697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swj02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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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招标文件邮购流程
(1)领购人以电子邮件形式(Email:h837343595@qq.com)明确告知需领购的招标文件(需告知准确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并附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2)招标机构以电子邮件提供银行账号及《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样张);
(3)领购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入招标机构银行账号,并将汇款凭证、发票开票信息以及填写完毕的《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WORD文件及加盖领购人公章的PDF扫描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机构;
(4)招标机构确认无误后,将以快递形式寄送招标文件及正本发票至领购人在《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中提供的联系地址和联系人,并以电子邮件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