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名称: |
大连银行基金投顾系统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10-22 |
|
详细内容:
|
项目概况 大连银行基金投顾系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Y-2021-1023
项目名称:大连银行基金投顾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8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基金投顾系统(详细内容见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至项目质保期满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5)、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投标人上年度由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仅需提供《审计报告》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与本项目同类型投顾系统项目实施案例至少3个。(7)、投标人须提供信息安全体系认证ISO27001证书,软件能力成熟度认证证书CMMI3级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证书。(8)、如投标人提供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其为所投产品的著作权人的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及分包。(10)、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查询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2日 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
方式:现场购买(外地投标单位可联系招标代理,采用邮箱方式报名,电子邮箱:zhongyuan_dl@126.com)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进度要求:按照行内要求进行。
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均为含税价。
报名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说明函原件(格式自拟)。(5)银行资信证明或投标人上年度由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仅需提供《审计报告》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7)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格式自拟)。(8)投标人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与本项目同类型投顾系统项目实施案例至少3个,(合同复印件容包含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实施内容、实施起止日期、首、发票等并加盖公章)。(9)投标人须提供信息安全体系认证ISO27001证书复印件,软件能力成熟度认证证书CMMI3级及以上复印件,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证书复印件。(10)如投标人提供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其为所投产品的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复印件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上述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
联系方式:于经理 0411-82311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
联系方式:滕惠宇 0411-82209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滕惠宇
电话:0411-82209563
附件下载: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