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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综合楼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E32000000010001060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综合楼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社会发[2021]6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次建设学生公寓综合楼,建筑面积共计17145.47平方米。本工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平屋顶,层数9层,建筑高度34.7米(室内外高差0.3m)。
2.2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西北侧预留地块内。地块西北侧为樵歌路,西南侧为龙眠大道。
2.3招标内容及范围:工程监理服务。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施工工期为338日历日),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2.5本次招标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03.6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证书资质;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在监工程;
3.4企业承担过类似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监理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应录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以诚信库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并挑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类似工程的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工程建筑面积以合同内容为准)。
3.5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如下内容: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本次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⑤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下内容: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及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如: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企业、人员资料作假);本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组人员、与签订合同中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及本项目实际服务人员不一致。上述情形均可视为本投标人违约行为,招标人均有权予以公示,并列入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违约单位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2021年11月1日17:00(北京时间),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的“省属项目网上投标”下载招标文件,公告时间以系统为准(招标文件发售价格:300元/套)。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招标办文件前需办理“江苏CA数字证书”,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
注:关于“江苏 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完善诚信库相关流程详见“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http://www.jszb.com.cn/JSZB/bsz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7.1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7.2资格审查合格要求详见“3.投标人资格要求”。
7.3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从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选择相应扫描件(本招标文件的扫描件指对证书等原件通过扫描等方式进行数字化的且可被“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网上交易平台所识别的数据文件,下同)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人应及时更新“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的材料,且对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不需要提供而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需要提供的资料,请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所需其他材料”处上传,未上传不予认可。
7.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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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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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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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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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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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Q1值由江苏省“不见面”交易系统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1分,每高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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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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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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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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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执业年限≥5年的得4分,2年≤执业年限<5年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上述得分人员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
(注:投标文件中除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质证书外,必须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1年1月1日以来的社保证明,否则本项不得分。执业年限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发证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计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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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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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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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民建类(含结构类)
专业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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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民建类(含结构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为所学专业为工民建类(或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建筑结构、结构工程类)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上述得分人员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加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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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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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类
专业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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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所学专业为电气类(或电气技术、建筑电气等)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上述得分人员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加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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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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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工程类专业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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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工程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所学专业为给排水工程类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上述得分人员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加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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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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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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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通过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的人员1名,得2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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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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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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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人员2?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安装各1?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得2分,否则不得分。(造价师专业类别以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类别为准,因旧版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无专业类别的,以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系统网站查询报考专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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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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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现场的设备、
检测仪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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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配备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混凝土回弹仪、激光测距仪、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仪器、游标卡尺、卷尺、电脑的得2分,少一样扣 0.5 分,扣完为止。(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承诺书为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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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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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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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以来,总监在投标人单位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得 4 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应录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以诚信库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并挑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类似工程的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工程建筑面积以合同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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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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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审因素中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指岗位要求,并非所学专业。评分标准中的专业是指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注册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 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监理人员(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上的监理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人员证书(注册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均以省网系统诚信库中录入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
(3)以上所有监理人员(包括总监)不得重复多岗位得分;参与评分的人员数量均以本项目评标办法中要求的人员数量为准,同一岗位多于要求的人员不另行加分。所有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在变更或换证期间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接受证明,否则不得分。同一人的职称证书不得重复得分。
(4)评标办法涉及的企业资质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均以省网系统诚信库中录入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23号建达大厦1903室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25-85600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