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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长春师范大学科研实验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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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陕西省长春师范大学科研实验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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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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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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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长春师范大学科研实验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JLZB-2021-592
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科研实验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76960元
最高限价:276960元
采购需求:科研实验外包服务,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2)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8年-2020年)完整的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就近年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5)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
(6) 投标人须出具本公司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裁判文书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917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17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1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本网站、长春师范大学官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师范大学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路677号
联 系 人:胡博
联系方式:0431-86168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联系方式:138431533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丽红
电 话:1384315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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