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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电子票据实施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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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财政电子票据实施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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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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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
项目名称:
财政电子票据实施服务
拟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服务要求
自系统验收之日起,免费提供为期一年的系统维护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保障电子票据系统在维护年度内正常运转,正常提供各项规定的服务功能。
2)建立系统应急处理机制,遇到各类突发事件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
3)按照财政部要求,根据电子票据改革工作进程,针对系统进行配套的日常性完善。
4)保障电子票据系统在维护年度内的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
服务方式
1)电话支持服务:对于一般技术问题,负责所有问题的响应及解决,并对本次服务内容进行登记、归档。对于影响到采购方业务,需紧急解决的技术问题,召集支持小组,迅速提出解决方案,提供热线支持,并对本次服务内容进行登记、归档。电话支持时段:7×24小时。如电话支持仍无法解决问题,将启用其他服务方式(如远程诊断、现场支持等)。
2)远程诊断服务:在支持服务中心建立远程诊断服务设备及环境,在征得采购方同意的前提下,远程登录到采购方的系统,进行支持服务。在进行现场支持服务之前,首先应进行远程诊断,判明问题所在,提高服务效率。
3)现场服务:为采购方提供包括定期健康巡检、性能调优、补丁安装、故障排除和现场培训在内的上门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在电话支持和远程诊断不能解决的情况下,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上门维护服务,供应商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第二个工作日到达现场。
拟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
378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监察厅关于全面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的通知》(闽财综【2005】1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财非税〔2019〕3号),要求全面开展全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福建省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财非税【2019】5号)指出应在2020年年底前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医疗收费电子票据;2020年福州市财政局印发《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动市级非税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请示(榕财预〔2020〕23号),提出采用试点先行,分布实施原则,在全市推行市级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非税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榕财预〔2020〕74号),提出全面开展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对现有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和非税收入收缴信息系统进行一体化升级改造,统一使用财政电子票据。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积极响应要求,进行电子票据改革。
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由财政厅统一建设,构建了科学的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电子票据的全流程监管体系,该系统功能复杂,环节众多,对非税票据改革的调整需要做出及时响应。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是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的唯一供应商,同时也是财政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的开发和服务商,该公司在财政票据业务系统研发领域具有较强实力及丰富经验。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目前在使用的票据系统的开发和服务商是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证按时完成电子票据改革任务要求,需要对现有票据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建设,电子票据改革工作需要做好新旧系统业务的并行衔接。为保证业务安全稳定运行,故选择该公司实施服务,能够满足项目技术衔接一致性、业务延续性和数据安全性,保证按时完成改革任务要求,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海西科技园高新大道5号博思软件大厦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0月25日
至
2021年10月29日
(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
四、
其他
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
联
系
人:林荔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渡街道李厝山路66号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
联系电话:0591-63382699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丽娜、高梦馨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西洪广场2层
联系电话:0591-2285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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