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第四医院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10月22日 11:30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抚顺市第四医院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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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抚顺市第四医院 |
| 行政区域 | 抚顺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22日 11:3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11日 13:30 |
| 开标地点 |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预算金额 | ¥3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任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57556188 |
| 采购单位 | 抚顺市第四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抚顺市顺城区沈抚北线7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科长 024-54189101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任琳 024-57556188 |
项目概况 抚顺市第四医院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2021-1020-1
项目名称:抚顺市第四医院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到货,到货后3天内完成设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2日 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抚顺市第四医院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抚顺市第四医院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11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2021-1012-1
项目名称:抚顺市第四医院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20000.00元
最高限价:320000.00元
项目资金:医院自筹
采购需求: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到货,到货后3天内完成设备验收
需落实的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采购网 “—”中公布的“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11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请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联系人、电话、邮箱、开户行及开户账号),请确保贵公司指定唯一人员负责联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顺市第四医院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沈抚北线75号
联系方式:024-54189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
联系方式:024-57556188
邮箱地址:363097567@qq.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望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塔峪分公司
账号:1717060102000003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琳
电 话:024-5755618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第四医院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沈抚北线75号
联系方式:王科长 024-54189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
联系方式:任琳 024-57556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琳
电 话: 024-57556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