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书、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工商部门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至少提供1项近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铁路场站或大型堆场或仓储等相关物业管理服务经验业绩(提供业绩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内容、签订日期、签字盖章页等,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记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 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股东构成表,格式自拟);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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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投标人提交“领取文件申请资料”,且报“领取文件申请资料”确认通过才允许获取招标文件。
所需资料(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营业执照;
3)提供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对“领取文件申请资料”的审查结果只表明投标人是否符合获取招标文件的初步要求,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资格后审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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