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广汕铁路项目型钢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EJSGS-招-2021178)
1. 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广汕铁路项目型钢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已确定,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项目施工所需型钢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二、四、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本次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0月21日09:00起至 2021年10月25日17:00。潜在投标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包件响应、汇入标书费、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招标文件售卖时间截止之前,请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三)、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标书费缴纳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电子邮箱。
4.3招标文件每套(每包件)售价见附件一,售后不退。标书款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全线上开标。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线上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日9:30至10:00,线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9:00。请各投标人进行网上报价和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为纸质版投标文件扫描后的PDF格式文件。同时,须上传可编辑版EXCEL报价明细表(与投标文件内报价明细表完全一致)。
5.3纸质版投标文件于开标后2日内邮寄至招标联系人,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下文“联系方式,及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5.4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和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即使已送达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本网站(www.{wz_now)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 联系方式,及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招 标 人: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先生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新河路8号
电 话:028-83663525; 17302838981
邮 箱:775377445@qq.com
公司财务联系人及电话:王腾13908075590
开户单位: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行政区域选北京
账 号:2011010192200005001
联 行 号:103100000018
8.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分别银行电汇缴纳,即不允许将标书费及保证金通过同一笔银行电汇业务办理。如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包件投标,可同时将多笔标书费通过同一笔银行电汇业务缴纳。
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报价时,务必设置开标后报价自动解锁。
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编辑报价时,按含税单价进行报价,系统自动生成含税报价合价,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网上报价合价与投标文件内含税合价一致。
附件一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全称
| 项目概况
| 项目通讯地址
| 所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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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广汕铁路GSSG4标项目经理部
| 本标段工程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和惠城区。线下工程正线起止里程DK105 501.925~DK127 796.880,标段正线22.29km;赣深铁路惠州北站联络线:上行线HBSDK0 000(=广汕DK112 652.79)至HBSDK8 289.00,长8.289km。下行线HBXDK0 000(=广汕DK112 652.79)至HBXDK8 170.00(=赣深DK357 897.12km),长8.17km,箱梁运架工程正线DK101 934.750~DK123 241.270,联络线HBSDK0 000~HBSDK8 289.00。合同中标价 291195万元,合同工期:2019年3月28日-2023年3月27日,共计1461天。
| 广州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义和工业园宏博路1号中铁二局
刘德兴 18523386070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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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项目名称
| 包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万元)
| 含税最高限价总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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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型钢
| XC-01
| 吨
| 2016
| 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广汕铁路GSSG4标项目经理部
| 1000
| 1
| 101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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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铁路、公路、房建、市政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一年内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建设单位处罚期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同类投标产品生产厂近两年内取得资质认定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财务报告及报表。一年内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7.其他要求:代理商投标时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等资料。
8.本次招标,招标人设定了最高限价,投标人含税投标报价超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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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
招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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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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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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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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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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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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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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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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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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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电子版
2.申请投标包件:
3.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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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物资需求明细表
招标人: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ZTEJSGS-招-2021178 包件号:XC-01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定货要求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条件
| 交货状态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型钢
| HW175
| 质量技术标准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800
| 吨
| 车板交货
| 理论计量,过磅复核计算量差
| 广东省惠州市中铁二局广汕铁路项目公司
| 2021年11月至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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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字钢
| I18
| 600
| 吨
|
3
| 钢板
| 16mm
| 300
|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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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无缝钢管
| 42*3.5
| 113
|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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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无缝钢管
| 50*3.5
| 130
|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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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无缝钢管
| 50*5.0
| 63
|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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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角钢
| 125*80*10
| 10
|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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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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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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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4.结算及付款方式:银行电汇,合同“买方”每月20日对账结算,在结算后第60天支付75%,第90天支付剩余15%,末次清算时支付至95%,工程竣工交验支付至100%,竣工交验日期为2023年3月。如支付方式由银行电汇转换为商业承兑汇票支付,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附件五
技术规格书
1.引用标准
1.1 H型钢
牌号Q235B,执行GB/T11263-2017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⑴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力学性能及表面质量执行GB/T11263-2017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重量允许偏差:每根重量偏差±6%,每批重量偏差±4%)
⑵ 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11263-2017国家标准。
1.2 热轧工字钢
牌号Q235B,执行GB/T 706-2016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⑴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表面质量执行GB/T 706-2016国家标准。(型钢重量允许偏差应不超过±5%。重量允许偏差适用于同一尺寸且质量超过1吨的一批,当一批同一尺寸的质量不大于1t但根数大于10根时也适用。)
⑵ 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 2101-2017国家标准。
(3) 力学性能指标执行GB/T 700-2006 国家标准。
1.3 角钢
规格型号:L125*80*10,执行GB/T 706-2016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⑴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表面质量执行GB/T 706-2016国家标准。(型钢重量允许偏差应不超过±5%。重量允许偏差适用于同一尺寸且质量超过1吨的一批,当一批同一尺寸的质量不大于1t但根数大于10根时也适用。)
⑵ 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 2101-2017国家标准。
(3)力学性能指标执行GB/T 700-2006 国家标准。
1.4 无缝钢管
牌号20#,φ50、执行GB/T 8162-2018 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⑴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T 17395-2008 国家标准。(按理论重量交货的钢管,单根钢管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允许偏差±7.5%。每批不小于10 t钢管的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的允许偏差为±5%。)
⑵ 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 2102-2006国家标准。
φ114*6mm,φ114*6mm,φ140*5mm,Q345 执行GB/T 8163-2018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⑴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力学性能、工艺性能等执行GB/T 8163-2018。(交货钢管的实际重量与理论中的允许偏差应满足一下规定:a单根钢管±10%。每批不小于10 t的钢管:±7.5%。)
⑵ 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 2101-2017国家标准。
1.5 钢板
牌号:Q235B,执行GB∕T 3274-2017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⑴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T 709-2019国家标准。(16mm单扎钢板厚度允许偏差±1.60)
(2) 力学性能、工艺性能、表面质量等执行GB∕T 3274-2017国家标准及引用标准。
(3) 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 247-2008国家标准。
2.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3.检查及验收
按上述标准进行现场理论计量验收,采用拌合站过磅核算理论差值,超出国家现行标准按不合格材料退场处理。型钢的检查和验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型钢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质量证明书(质保书):每批交货产品检验合格所附的证明文件。其内容包括材料名称、牌号、规格、质量等级、合同和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合同号、标准号、检验批号、交货件数、重量等。质量证明书是供方对该批产品检验结果的确认和保证,也是需方进行复验和使用的依据,质量证明书是重要的技术文件必须随货发出。
注:如需求明细表中的交货方式与技术规格书中的不一致的,以需求明细表中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