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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安防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1-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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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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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安防设备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98-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20211010
2.项目名称: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预算内资金21.89万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21.89万元人民币
6.采购需求:安防设备采购,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7.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
8.供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及相应服务。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点00分至11点30分,下午14点至16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地点:黑龙江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98-8号)
3.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98-8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98-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地址:绥芬河市沿河街24号
联系人:房友
联系方式:18504538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98-8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0451-51903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451-51903777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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