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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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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2021—2022会计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黑龙江省
公告时间
2021年10月21日16:07
评审专家名单
邹华,赵静,田凤
总中标金额
¥13.9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
0451-81888888
采购单位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104089610
代理机构名称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51-818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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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Z13602FW00010220二、项目名称:2021—2022会计服务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1—2022会计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哈尔滨中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南岗区士课街39-2号
139,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1—2022会计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
其他会计服务
其他会计服务
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会计服务
一、服务需求(一)人员方面的需求1、按照政府准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其他会计法规要求为甲方提供派入会计服务,保证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中标方向招标方派遣的人员均由招标方考核确定。2、在合同期内,招标方可随时根据南岗区人民法院的工作需要向中标方提出临时加派人员需求。3、派入会计的主要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政府会计准则》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开展会计记账服务及其他法院专有业务;(2)根据甲方的核算特点,协助甲方制订及完善相应的会计制度;(3)做好凭证签收工作,妥善保管会计档案;(4)按照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5)办理甲方各项纳税事宜;(6)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财税政策等的原则问题;(7)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单位秘密,负有保密义务;(8)为甲方提高会计核算,改善财务管理等方面提供建议。(二)管理方面的需求1、由中标方负责与派入会计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2、由中标方负责的派入会计薪酬管理、社保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劳动关系维护,代办员工有关证件,有关法律法规咨询等;3、由中标方负责处理派入会计的工伤事宜;4、由中标方负责处理派入会计的辞退或劳动合同终止等事宜:5、由中标方负责处理派入会计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6、由中标方负责派入会计的档案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管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定等;7、中标方应接受招标方的月度考核。二、服务质量方面的需求招标方确定派入会计的数量、名单后,中标方应确保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劳动合同签订手续、社保缴纳手续,及时向招标方派入,工资标准由甲方提供的工资明细确定,如遇国家或地方法规、政策变动,按变动后法规、政策调整,补贴费按照实际另行支出,不在该合同范围内,社保上浮费以社保实际发生为准。中标方应在收到招标方的款项后按时逐月为派入会计发放工资薪酬、缴纳社保。
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
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会计服务:1、按照政府准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其他会计法规要求为甲方提供派入会计服务,保证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中标方向招标方派遣的人员均由招标方考核确定。2、在合同期内,招标方可随时根据南岗区人民法院的工作需要向中标方提出临时加派人员需求。3、派入会计的主要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政府会计准则》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开展会计记账服务及其他法院专有业务;(2)根据甲方的核算特点,协助甲方制订及完善相应的会计制度;(3)做好凭证签收工作,妥善保管会计档案;(4)按照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5)办理甲方各项纳税事宜;(6)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财税政策等的原则问题;(7)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单位秘密,负有保密义务;(8)为甲方提高会计核算,改善财务管理等方面提供建议。
139,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邹华、赵静、田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关于放开建设项目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计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021—2022会计服务):0.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
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2号
联系方式:1310408961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方式:0451-81888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51-81888888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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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会计服务报价明细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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