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黄花派出所及交警临空中队业务用房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关于黄花派出所及交警临空中队业务用房项目立项的批复》(长县发改投〔2020〕732号),项目业主为长沙县公安局,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派出所业务用房,一栋交警临空中队,一栋户政大厅,地下室及配套绿化、生态停车位及停车棚、道路及广场、篮球场、地埋式垃圾站、大门、围墙、室外给排水、供电及照明、弱电监控、燃气等,项目总投资为6249.36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县财政安排,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黄花派出所及交警临空中队业务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长沙县人民路与小康路交叉口东南角;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派出所业务用房及交警临空中队业务用房地上建筑面积6358.32㎡,地下建筑面积2568.44㎡,户政大厅建筑面积189.07㎡,垃圾站建筑面积39㎡;项目总建筑面积为9154.83㎡。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0日历天(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设计图纸正负零以下施工内容,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主体施工,2022年11月30日之前竣工)√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其中: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派出所业务用房,交警临空中队,户政大厅,地下室及配套绿化、生态停车位及停车棚、道路及广场、篮球场、地埋式垃圾站、大门、围墙、室外给排水、供电及照明、弱电监控、燃气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1.5质量标准:设计满足国家、省、市、县、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施工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1.7标段:一个标段;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如出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 10 月 21 日起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 0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http://fwpt.csggzy.cn)、《长沙县人民政府》 (http://www.csx.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1-84023024。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
9.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县公安局;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 796 号;
联
系 人:杨再兴;
电 话:137074929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智联和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林大路15号中云公寓20楼2013;
联
系 人:邹乐平、彭娟、彭敏、刘武松;
电 话:0731-84456638。
2021年 10 月21 日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