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天然气管道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甘肃省稀土钢板材薄板胶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甘肃省稀土钢板材薄板胶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1-10-21
详细内容:
项目公告说明









项目编号 ZP21100153 项目名称 稀土钢板材薄板胶管
发布日期 2021/10/20 报名截止日期 2021/10/25 -- 18:3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1/10/21 -- 08: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1/10/27-- 08:30
项目类别 备件 单价 不含税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项目编号ZP21100153

2.项目概况



ZP21100153,稀土钢板材薄板胶管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稀土钢板材薄板胶管招标采购 签订合同后15天 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519,874.90 5,000.00 满足现场要求、配件必须兼容现场整体设备,且必须保证完全互换性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金属软管、软管总成、高压胶管等,具体详见招标公告明细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0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稀土钢板材薄板胶管招标采购 1、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有效授权。2、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体系认证必须包含胶管的生产或制造),须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可查询且为“有效”状态”,提供查询截图(评委会可上网验证)。 提供投标人2018至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类似胶管的合同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至少1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1/10/25 18:3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5.3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李雪晨(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1/10/27 08:3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30.21.204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30.21.204)。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btggzyjy.cn)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钢招标中心公众号模板下载)提交至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312房间或邮件发送至异议接收邮箱。

时段: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

异议接收:0472-2669623 电子邮箱:zbyybidding@163.com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股份企划部;联系人:胡祥卫;联系电话:0472-2669240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主楼三楼

联 系 人:张军

联系电话:15661518927

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刘强 0472-2668986

业务部长:武志国 0472-2669642 客服热线电话:0472-2663666

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2021/10/20
























































现汇项目

更多>









1020洛阳铁路货场-厂家...

10-21





唐山市古冶区环境卫生中心...

10-21





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山...

10-21





深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10-21





2020社区党建惠民垃圾清...

10-21











亚行世行

更多>









盘州市红果敬老院和红果城...

10-20





y326xhyqy-依法-邀请-亚...

10-20





湖北孝感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10-19





赤水市老年养护楼(城区中...

10-18





亚行贷款陕西山区道路安全...

10-18











外国贷款

更多>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使用...

10-14





重庆市第二交通技工学校利...

10-13





以色列政府贷款甘肃省戈壁...

10-09





贵州建设学校利用德促贷款...

10-08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使用...

09-29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招标大模型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天然气管道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