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新材玻纤项目供电工程二期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I1301000075035975001G02,
冀中新材玻纤项目供电工程二期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中新材玻纤项目供电工程二期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 沙河市行政审批局以冀中新材玻纤项目供电工程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沙审批审[2021]2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杜村站~金牛站35kV线路工程起自110kV杜村站35kV配电装置,止于已建一期杜高线-金牛站35kV线路西起点。建设规模:杜村站~金牛站35kV线路工程线路全长约7.742km,其中架空线路6.31km,架空线路导线采用JL/G1A-400/35型钢芯铝绞线,是单回路杆塔,单回路线路(3根供电线、1根接地线)电缆1.432km,是地埋单回路电缆线路(3根电缆、1根光缆)电缆线路采用电力电缆。全线新建杆塔共计37基,单回路耐张角钢塔15基,单回路直线角钢塔14基,单回路耐张钢管杆1基,单回路直线钢管杆7基。计划工期: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为自开工至竣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合同估算价:172626.77元。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电力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 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161-2014)配备。 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5分);(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zjj.xingtai.gov.cn)。外省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查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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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21 00:00至2021-10-2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1-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鸿之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沙河经济开发区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英华大街海信家园1号楼3单元302室 |
| 邮编: |
054100
| 邮编: | 054001 |
| 联系人: |
史阳涛
| 联系人: | 宋立云 |
| 电话: |
0319-8982718
| 电话: | 0319-2291058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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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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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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