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配合B座血液科层流病房项目改造的配套配电柜、电缆购置及铺设 (项目编号:YTZB2021ZC27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配合B座血液科层流病房项目改造的配套配电柜、电缆购置及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ZB2021ZC274
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配合B座血液科层流病房项目改造的配套配电柜、电缆购置及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3万元
最高限价:61.3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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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包 | 是
| 61.3 | 61.3 | 其他电气设备 | 1)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配合B座血液科层流病房项目改造的配套配电柜、电缆购置及铺设项目;
2)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交货并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中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3:00至14:3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供应商须为有合法经营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本次文件规定要求的供应商。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纪录(专用收据或纳税清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6)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受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和受权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说明:供应商需为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合格供应商,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1日到 2021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
方式:网上获取,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907)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9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网上领取报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请将标书款以公司电汇方式(必须为企业账户电汇至我公司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YTZB2021ZC274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津锦州道支行;账 号:0302010119300210991
(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669200941@qq.com(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名称+ YTZB2021ZC274报名信息)。
注:请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代理公司会将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节点作为最终报名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16时为收到投标单位报名邮件中显示的时间点。
2、采购文件的售价: 500元人民币,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3、报名后如放弃投标,请将《放弃投标函》送达我司,未及时递交《放弃投标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放弃投标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平江道23号
联系方式:883294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903
联系方式:132121093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老师、尹老师
电 话:13212109363
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