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望谟县公共停车场设施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谟县公共停车场设施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已由望谟县发展和改革局、望谟县人民政府以望发改呈〔2021〕2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望谟县晨阳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按文件比例,招标人为望谟县晨阳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望谟县公共停车场设施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望谟县
2.2项目规模:设计部分、劳务服务部分、新建停车场部分、停车场改造部分及设施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110天
2.4招标范围:设计部分、劳务服务部分、新建停车场部分、停车场改造部分及设施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望谟县公共停车场设施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1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2.2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8年9月至2021年9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3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4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5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注:新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至今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2.6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2.7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级)资质2.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0日00时00分至2021年11月0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多功能三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上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15185373230
8. 其他
无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望谟县晨阳服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望谟县 | 地址: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幢605号 |
邮编:| 562400 | 邮编:562400 |
联系人:| 贝永智 | 联系人:刘晶 |
电话:| 17785901568 | 电话:0859-3330919 |
手机号码:| 17785901568 | 手机号码:0859-3330919 |
传真:| 17785901568 | 传真:0859-333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