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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龙凤湖中路安置小区项目一期工程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西省龙凤湖中路安置小区项目一期工程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1-10-19
详细内容: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饶经开招字[2021]第 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名称

江西云济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工程项目

龙凤湖中路安置小区项目一期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上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机关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饶开经发【2021】320号

建筑面积

约23817.53平方米

层数

23层

结构

框剪

项目总投资

约26992.31万元

本项目投资

75351091.90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

100.00%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内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

一标段

龙凤湖中路安置小区项目一期工程

二标段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注册二级建造师 • 建筑工程](含)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

项目负责人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

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证书

关键岗位人员

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安全生产管理岗位人员均应持证上岗 。安全生产管理岗位人员应是持有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75351091.90元,要约价73130660.49元。

2、本工程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招【2017】1号)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19】66号文中的“报价承诺法”及标准示范格式文本(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相关文件、电子化评标)。相关的其他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3、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住建云)“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八大员、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能为本单位以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或国有企业人员且所有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近6个月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不能有其他的在建工程。注:因新冠病毒疫情所造成的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税总函【2020】33号)及各省实行减免企业社保险费的通知,对于本项目提供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江西省内投标人按《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1号),外省投标人按其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

5、中标人应按饶府办字[2011]20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6、本项目施工现场考勤执行《上饶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管理办法(试行)》(饶建发【2018】30 号)规定;

7、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3号)》及《上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14号)》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所有省外来(返)饶人员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投标后果自负。

8、投标企业需提供一个开标当月前近 60个月内(不含开标本月度,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已竣工完成的面积在23817.53㎡及以上或建安费75351091.90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上述业绩达到 80%即可)。同一工程必须提供 3 种以上(含 3 种)能证明投标企业施工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竣工验收备案表(必备),施工合同、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施工许可证等,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2009年1月1日以后江西省内工程项目中标业绩的,其业绩应当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项目数据——(检索拟查询业绩名称)——项目活动——招投标或施工许可”或者“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中标数据(从原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中迁移出)”可以查询到数据的信息业绩。提供外省工程项目业绩的,应当是在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可以查询到的。投标企业提供的企业业绩在所要求网站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送审文件中应提供业绩查询路径。提供虚假业绩的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9、本项目执行饶府发【2019】13号文件《上饶市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具体如下:投标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1、投标单位违反规定提供虚假证件、虚假工程业绩的;2、投标人扰乱开标、评标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3、累计一年内出现无效标二次及以上的;4、恶意诬告、无理取闹投诉、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上访投诉的;

10、上传到电子投标系统的各类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等扫描件应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资格条件以及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11、所有潜在的投标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和上饶市等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若相关条款有冲突之处,以最新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操作新点系统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14、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

吕先生

联系电话

18270204739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公告

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

(公告最短不得少于五天)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 月 日

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2021年 月 日

获取地址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1年 月 日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1年 月 日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负责人:



经办人:

2021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 (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栏目中的“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栏目 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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