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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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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阜康市城乡人居环境项目第九标段(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已经由阜发改投资(2019)23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康市城市管理局,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阜康市城乡人居环境项目第九标段(排水管网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4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监理)。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阜康市
2.工程规模:给排水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DN400共计3680米,砌筑井79座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FKS202110183710010205002
阜康市城乡人居环境项目第九标段(排水管网建设项目)—监理
本项目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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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或者[服务综合资质](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监理投标申请人: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投标单位;自治区境外监理企业提供有效的进疆承揽业务相关信息录入手续。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外省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办理有效的进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4、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16:00至,下午至11:00
2.领取方式: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其他说明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监理投标申请人: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投标单位;自治区境外监理企业提供有效的进疆承揽业务相关信息录入手续。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外省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办理有效的进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4、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6、监理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0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市政类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以及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7、项目总监业绩要求:项目总监近五年(2016年10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市政类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以及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项目总监。8、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三个及以上项目中担任项目总监;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10、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1、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未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昌吉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康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尚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阜康市
地址:
新疆昌吉市南公园西路丽景尚城社区一层
邮编:
831500
邮编:
831100
联系人:
沈志亮
联系人:
马魁、朱晓亮
电话:
18999556910
电话:
0994-2220202
传真:
传真:
0994-222020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3579758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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